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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委印发通知开展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专项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时间:2023-08-26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近日,自治区民委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专项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8月中旬开始在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开展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专项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通知》明确,专项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内容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6部促进条例”)。

  《通知》要求,此次将重点开展4项工作:一是加强《决定》和6部促进条例专题学习。把学习《决定》和6部促进条例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纳入党支部必学内容,采用学习和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学习,确保学习质量。二是组织开展“六个一”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即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上一堂“线下”教育课、举办一期“线上”专项答题、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发放一套法治系列图书、播放一系列宣传标语。三是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将《决定》和6部促进条例作为第40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重要宣传内容。在机关门户网站民族法治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全文推送《决定》和6部促进条例,及时发布政策法规解读。四是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做好解读宣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体验基地将《决定》和6部促进条例精神融入日常宣传教育内容,润物细无声开展好民族工作政策法规宣传,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凝聚起强大合力。


原文链接:http://mw.nmg.gov.cn/xw/gzdt/202308/t20230821_2363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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