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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省民族宗教委系统推荐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0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信息中心、民语委办、古籍办、民博、出版社、杂志社: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云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56号)要求,现将省民族宗教委系统2019年云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以下简称“省贴”)专业技术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和推荐条件

  “省贴”专业技术人员选拔范围及对象为: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和中央驻滇单位中,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近两年来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突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是省内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特别是对开发云南资源优势,推进科技、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在技术上有发明创造或通过技术革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实际,取得有创见性、开拓性的重要科研成果,对推进改革、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

  (四)长期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造诣较深,对科学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教书育人成绩卓著者;

  (五)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科技推广第一线,在新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改造中有较大突破,推动了我省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在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中,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六)长期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较高,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一定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其业绩为同行所公认者;

  (七)自愿到边疆、基层、农村提供技术服务,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或在承包、租赁、领办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者;

  (八)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显著,有较高的威望,是某一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九)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为发展我省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推荐选拔范围;现担任副厅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厅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选拔。

  已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荣誉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或已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荣誉的人员,不再参加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选拔。

  离退休后又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考虑。

  二、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选拔工作,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推选1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省贴”推荐人选。由申报人填写《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并提交业绩、成果、事迹材料,获奖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等有关附件材料;所在单位认真审核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确定人选,并征求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意见后,于2019年5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送机关党委(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机关党委(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组织召开省民族宗教委“三项选拔”专家评审会确定省民族宗教委推荐人选,经云南民族宗教网“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并征求省纪委驻省民族宗教委纪检组意见无异议后,于2019年5月3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加后续评审。

  (三)离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省贴”不占各单位推荐名额,但须经原单位审核并在《申报表》上提出推荐意见,并按干管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在《申报表》中填写盖章,于5月15日前直接报送省老科协统一审核推荐,省老科协地址:昆明市大观商业城C座6楼(大观街24号,联系电话:0871-65337750,65362863。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原则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严格按照指标开展选拔推荐工作。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要贡献,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出来。

  (二)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纸质及电子版)。内容包括人选基本情况及工作业绩成果情况、重点突出近两年的业绩、成果、突出贡献,所在单位推荐工作开展情况等,并注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同时,附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意见。

  2.《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一式2份及《推荐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一览表》(纸质及电子版)1份,申报材料中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相关表格可到云南民族宗教网“人才工作—人才动态”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ynethnic.gov.cn/rcgz/rcdt/)

  3.相关证明材料1份。包括推荐人选身份证明,业绩、成果、事迹材料、获奖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经所在单位核实原件并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后盖章。

  上述申报材料均不作退回,请做好备份留存。各单位要严把申报材料审核关,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一致,并于材料截止日前报送机关党委(人事处),因时间紧迫,凡经机关党委(人事处)复审不过关的上报材料,一律不再补报。

  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环 0871-65360116)

   附件: 云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表.doc
附件: 云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人选一览表.doc


原文链接:http://mzzj.yn.gov.cn/zfxxgk/zfxxgkml/rcgz/202010/t20201009_70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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