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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学习主动融入主流价值观。立足建设“学习型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型宗教团体”,建立了“教务研讨+政治培训”学习机制。一是学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自觉做到爱党爱国爱教爱家乡,主动与社会发展进程相协调,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是认真学习法规政策,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自觉用法律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在观念、制度、组织方面自觉进行调整,确保宗教活动和日常管理在法制轨道上规范运行;三是学习现代管理理念,积极构建新时代的思想体系、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县民宗局根据现行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出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十项标准”,使各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要求达到目标清晰化、细节具体量化、评价标准化,使各项管理工作要求表达直观、操作性强。通过乡村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团体每年度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现场打分、述职评议,促进各宗教场所积极创建文化场所、文明场所、生态场所和规范的法制场所。通过学习,开创了积极健康的主动调整、积极应对、自觉适应新时代进步要求的宗教工作新局面,构建起了南江县党委政府、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社会力量“四位一体,多元共治”的宗教工作常态治理机制。
带头宣传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组织宗教教职人员通过“五进”等活动,认真向信教群众宣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一是宣讲党的宗教政策历史,让群众了解党的宗教政策发展历程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尤其是党对宗教中国化的关怀支持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方执行进一步增强了信教群众对党的政治认同;二是宣传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各宗教活动场所办起“坚持文化自信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宣传栏,将各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进行阐释和解读,各宗教以自我改革精神,自觉弘扬中国宗教正能量,在文化上做到自觉融合,信教群众和社会各界群众和谐共处。三是宣传宗教界爱党爱国爱教的典型人物事迹,以爱国爱教的模范事迹教育信教群众,促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带头奉献主动担当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责任。各宗教教职人员认真履行公民职责、文化传播者职责、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者职责。一是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各宗教活动场所在开展宗教活动前先唱国歌,使宗教活动始终在浓浓的爱国氛围中进行;各宗教团体根据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组织信教群众学习政策要求,为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做好舆论导向工作,为政策的执行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面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主动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为信众解惑答疑,适应进步要求。二是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宗教界代表人士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参政议政、畅言献策,兢兢业业参加相关调研和民主监督工作,为地方的经济社会建设事业稳定发展贡献宗教界的智慧。三是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主战场,为服务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贡献力量,县佛协、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和道观主动为乡村道路修建等基础设施建设捐款、为农民群众捐赠电视机等物资折款8万多元,为防疫捐款6万余元,为福利院的孩子和其他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爱心捐赠多批次,宗教界人士通过这些点点滴滴的慈善活动贡献自己的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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