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时评网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欢迎访民族时评网!

首页 > 特别关注 > 正文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与辽宁省作家协会签署框架协议

时间:2024-10-3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7月26日,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与辽宁省作家协会签署《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民族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框架协议》。双方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充分发挥文学在民族工作中培根铸魂的重要作用,将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创作具有辽宁特点及民族特色的优秀文学作品、民族文学作品研讨和推荐评奖、专业培训和民族文学新生力量培育、辽宁民族文学融入现代传播格局、民族文学作品多形态转化等方面结成长期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防范风险隐患、开展互学互鉴等方式,合力推动新时代辽宁民族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以传承和弘扬辽宁文脉,赋能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双方贯彻落实国家民委、中国作协 《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民族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具体举措,是赋予新时代辽宁民族文学事业以“三个意义”的有效实践。近年来,双方交流多元、合作密切。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坚持把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着力加强与文创单位合作,在开展“手牵手·共成长”名家名师思政课堂、“午后文学时光”品牌读书活动、高级编剧研修班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辽宁省作家协会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这一中心任务,增强辽宁文学创作的深度和广度,把民族题材创作纳入重要议程,团结带领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推出民族文学精品力作。

  下一步,双方将立足工作实际,本着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协同发展、联合处置的原则,结合工作特点和需要,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实现全方位、深层次、实质性合作共赢,合力推动新时代辽宁民族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mzw.ln.gov.cn/mzw/xxgk/dtxw/ttxw/2024082016270824756/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族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民族时评网 mzu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30560号-29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