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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张然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委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国家宗教事务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制度,是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依法管理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的法规依据。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实施细则》的修订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保护境内外国人正常宗教活动以及境内外国人与中国宗教界的友好往来,提升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学习《实施细则》,准确把握总体要求,贯彻好落实好《实施细则》各项规定。二要准确理解条款。要准确理解把握《实施细则》关于境内外国人合法的涉宗教活动的规定,尊重境内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保护境内外国人合法宗教活动,做好境内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的服务和管理。要准确把握《实施细则》关于境内外国人不得进行的涉宗教活动的规定,依法处置境内外国人非法宗教活动、违法传教活动。三要抓好宣传指导。要对照《实施细则》条款,逐一梳理明确宗教工作部门责任。把《实施细则》宣传培训纳入全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加强对《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引导宗教界学习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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