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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张然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委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04年出台、2017年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贯彻中央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在《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之际,专题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宗教事务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宗教事务条例》蕴含的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的目标和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要求。要结合《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深入研读《宗教事务条例》各项规定,强化法治思想,明晰法律责任,把握工作方法,不断提升依法治理宗教事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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