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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省宗教局在长春召开佛教界代表人士学习会,集中学习国家宗教局《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中国佛教协会《关于规范佛教界代表人士出国(境)证照收存的规定(试行)》等法规规章。
学习会结束后,佛教界代表人士纷纷表示,《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网络行为提出了基本要求,真正保护了广大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今后会认真检视自身网络行为,全力支持和维护网络空间清朗。同时,认真遵守中国佛教协会关于出国(境)证件保存的相关规定,确保佛教界人士在出国(境)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佛教界的良好形象。
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以上人员、监事会人员参加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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