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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组织民宗干部及宗教界人士深入学习《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

时间:2025-09-28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带头示范,认真学习领会。9月16日,市民宗局召开工作例会,会前全体干部职工原文学习《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会议要求,各级民宗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并督促指导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全员学习,抓好台账建立和情况统计。各市级宗教团体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深刻认识《规范》制定的背景、依据、目的和重点内容等,自觉将《规范》要求融入日常宗教活动和管理中。

  对照检查,积极整改规范。全市宗教教职人员针对《规范》中“不得通过网络自我炒作,借宗教话题和内容博取眼球、吸引流量”“不得借教敛财”等禁止性规定进行重点讨论,将规范内容一一对照检查。大家纷纷表示,宗教教职人员要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增强爱国意识,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依规用网,严格遵守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不违规开展网络宗教活动;坚守清净本分,抵制不良网络文化,不以宗教身份炒作或牟利;发挥积极作用,以网络为平台传播正能量,助力社会和谐。

  明确责任,净化网络环境。市、区县民宗部门加强对各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指导,明确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人员全参加。下一步,泸州市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管理制度机制。同时,积极发挥宗教教职人员在引导信教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不仅自身要遵守《规范》,还要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网络行为规范,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原文链接:http://mzw.sc.gov.cn/scsmzw/hdcs/2025/9/19/1e8721ce44fe42849ae764576a2c114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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