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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科协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科普宣传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在全区普及科学技术和民族团结进步知识,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
《意见》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主动担当履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守科普宣传工作领域意识形态阵地。要教育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意见》明确,“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普宣传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有力保障,资源建设是科普宣传的重要载体。要加强科普资源建设。充分引导各地科普资源向少数民族聚居区倾斜,繁荣面向各族干部群众的科普创作,提高科普作品的原创能力,科普作品开发创作增加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内容。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理论政策、科普知识,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
《意见》提出,利用1至2年时间,推进“广西科技馆”等科普场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打造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各设区市、县(市、区)参照这个做法,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重点在自治区、设区市和111个县(市、区)各抓一个宣传阵地建设,有条件的延伸到基层单位。
《意见》强调,要结合全国科普日、八桂科普大行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壮族三月三”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少数民族聚居区科普活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理论政策和科普知识,加大科普活动力度。要围绕“风貌塑形、产业做实、文化铸魂”创新科普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大力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重科普宣传与各类民族民俗节庆活动、文化艺术活动相结合。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科技讲堂、文化活动室、民族之家等阵地,组织开展科学技术培训、科学知识讲座、科普宣传教育等活动。
《意见》要求,各级科协组织、民宗工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和科普宣传工作的政治责任,从加强组织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工作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督查指导等5个方面强化工作保障措施,加强团结协作、建立协商机制、提高科普工作的社会动员能力、以严实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抓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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