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达2024年第一批少数民族 发展任务资金37123万元
时间:2023-12-16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要求,近日,我省下达2024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7123万元,资金直拨到县(区)。其中:西宁市1区2县3831万元,海东市2区4县9712万元,海南州5县3771万元,海西州3市3县2968万元,海北州4县2857万元,黄南州1市3县3528万元,果洛州6县5173万元,玉树州1市5县5283万元。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安排重点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民族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主要用于支持民族手工业等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等。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
省民宗委要求各地民宗部门加强与当地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联系沟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积极争取将突出“融”的项目优先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mzw.qinghai.gov.cn/index.php/mzwdt/3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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