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研究制定委员单位信息报送制度
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省民宗委委员单位信息报送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形成信息工作合力,为上级部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近日,省民宗委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青海省民宗委委员单位信息报送制度》。
《制度》明确信息报送原则,一是坚持服务大局。紧扣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立足主责主业,坚持参与谋的有机统一,使信息成为上级领导机关了解全省各领域民族工作开展情况的主渠道、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谋助手、指导工作的有效依据、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二是坚持及时高效。以服务上级领导机关决策,促进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原则,及时收集报送本领域、本部门工作信息;需要省民宗委协助指导处理的重要情况和紧急信息,要迅速收集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三是坚持全面准确。报送的信息中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要实在准确。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本部门、本领域特点,发现好的素材和重大信息,充分体现重要性、代表性、典型性。四是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及时反映本部门、本领域暖民心、解民忧的做法和成效。
《制度》确定信息报送的重点,一是加强信息调研和信息综合,注意反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领导机关工作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二是结合国内外形势和重大事件,加强社情民意或专家学者意见建议收集报送;三是加强问题研究类、建议对策类、调研成果类、分析研判类信息报送;四是紧扣我省民族地区在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新鲜经验、突出成效、存在的问题报送信息。
省民宗委每季度对各委员单位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对信息报送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原文链接:http://mzw.qinghai.gov.cn/index.php/mzwdt/3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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