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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民宗委、各民族古籍研究基地:
根据《贵州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十四五”规划》,现开展2026年民族古籍图书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选题范围
申报选题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重点搜集整理反映记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悠久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的民族古籍,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文化传承价值的整理、研究成果项目。内容包含:
1.历史上各民族喜闻乐见、共有共享的经典古籍互译本或具有重要价值的当代转化译本的搜集整理研究。
2.符合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标准,在相关领域具有重要价值的珍贵民族古籍文献的影印整理研究。
3.反映“五个共同”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的古籍文献的整理研究,深入挖掘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反映各民族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建设家园等内容的整理研究成果。
4.各民族史料互证、文化互鉴、艺术共美、生活互融、精神互通、习俗共享等方面的具有代表性、最优版本内容古籍文献的搜集整理研究。特别是体现“融合性”“共同性”史实和观点的民族古籍文献。
贵州省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将从明确立项出版的书稿中选择部分书稿纳入“贵州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出版书系”。
二、项目申报对象及条件
1.项目申报面向各市(州)民宗委、各县(区)民宗局、各民族古籍研究基地及其所属个人重点申报,全省各级科研院校、社会团体及个人也可申报。
2.申报出版的民族古籍精品图书项目书稿应已完成,符合学术规范和出版要求,无意识形态问题和错误学术观点,无版权争议和其他纠纷。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民族古籍图书出版项目申报表,连同申报成果报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提交当地民宗部门,当地民宗部门民族古籍负责人负责对提交的书稿严格把关,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由各市(州)民宗委统一审核及汇总申报材料并上报贵州省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
各民族古籍研究基地的图书出版项目申报书需经各基地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基地古籍工作负责人统一汇总审核后上报贵州省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
2.申报材料包括:签字盖章的项目申报书PDF扫描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申报出版书稿须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式1份,采用A4纸双面印制。请将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并备注名称为“市州名称+民族古籍图书出版项目申报”发送至QQ邮箱:52510331@qq. com。
3.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请各市(州)民宗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联 系 人:梁亮
联系电话:0851-86837373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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