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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5年度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9月19日会议评审,同意李海燕同志具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译审职称,潘志福等6名同志具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一级翻译职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9月22日起至9月26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省民族宗教委机关纪委电话:0871-65384116
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党委(人事处)电话:0871-65360116
附件:职称评审会后公示名单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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